夫妻离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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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归属个人,婚后财产平均分配,彩礼钱法院不会予以支持,礼品酒席等更不会支持,如果怀疑她在外面有人,这个属于有过错一方,对于有过错一方在共同财产分割中应当少分,但是你得提供出证据来。

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

婚姻法中规定,有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
因为他的过错你现在才得知,所以法院应该是会受理的,但是对于房子是否全部归你这还要看对方的过错程度和法院的定性了。
你也可以按损害赔偿来求偿。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不可以。
离婚时,已经对房产进行了分割,如需重新分割,必须满足:“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条件。
如果不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则不可以重新要求分割。

一、你可以申请全部改判到你名下,但诉讼有风险,合理的诉请可以让你免受损失。
二、婚姻法46条: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对此进行了限制。
----------我的理解是: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并未穷尽,意思是对于离婚后才发现的婚内不忠行为,解释未做规定。
也就是说,无过错方救济的途径未被关死。
三、证据要过得硬,否则败诉风险很大。
四、如果你前夫当初有隐匿财产的行为,你提起诉讼的话,法院会受理的。

婚姻法46条: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对此进行了限制:该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如果你的依据是此理由的话,那么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如果你们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的,就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以后同居的,各走各的就是了。

不可以,时间久了。
同时你的理由是过错,非转移、隐匿财产理由。
应当在离婚时一并提出,现在再要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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